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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1年3月1日《长江保护法》施行以来,重庆市公安机关与长江沿线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共同努力,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工作,共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1400余件、破案1200余件,其中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20余件、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000余件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查获(央广网发 重庆市公安机关供图)
近年来,全市1000余名河库警长依法履行职责。各区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带头巡河,落实重点时段科学分时巡逻守候,摸排掌握第一手信息,针对性开展研判,为打击涉水犯罪提供有效支撑,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要案。
在加强巡河的同时,重庆市还将布建河库警长标识牌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,在全市重要河段、水域共设立1100余块标识牌,公布警长姓名职责、责任河段、举报电话,强化责任意识,畅通举报渠道。(李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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